步骤

注意事项

1、申报

所在部门OA系统行文至校办

文中写明具体事由,出国境时间、费用预算、出处等。

2、批复

 

学校科研、财务、国际交流等部门与分管外事的校领导审查批复。

请注意文流转部门。批复同意文件请交国际交流处。

3、公示

公示期5

填写《因公出国(境)团组信息公示表》

4、 材料准备

 

准备出国材料

 

邀请函PDF格式+中文翻译件+邀请方简介+身份证复印件(注明出生地)发送至liyingjie@shfc.edu.cn

出国研修需交研究计划。

5、上报

 

 

由国际交流处上报上海市教委、上海市外办审批。同意后出具上海市人民政府出国、赴港澳任务批件

审批需要时间

6、政审

组织部将根据市政府任务批件出具因公出国(境)人员备案表上海市因公出国及赴港澳人员审查批件

政审填表等手续请联系范老师

地址:行政楼608

 

7、护照

办理

护照照片(2张)、签证照片,送至国际交流处行政楼509由国际交流处报上海市外事服务中心办理护照。

地址:上海市华山路2282

照片必须符合以下规定:

半身、近照、白底彩色、小二寸、规格33mm*48mm,正面免冠、浅色背景、眼镜镜片反光不可遮盖眼部。

本人须在申报材料上签字确认。

建议拍照地址:华山路228号国际贵都大

饭店2楼,上海外办。

8、签证

办理

护照办理后,准备相关签证材料至市外事办办理签证。

地址:上海市华山路2282

申请人在护照和签证表上的签名必须是中文姓名且一致。不可别人代签。

需缴纳相关费用。

9、外事教育

出国前进行外事纪律教育

国际交流处、人事处、科研处、组织部协同进行

10、回国

小结

回国后7天内上缴证照,15天内上缴出访小结到国际交流处。

小结格式请至资料下载栏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