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拔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参加第27期国际交换生的通知
日期:2018-03-23 10:52:34 作者:国际交流处


为进一步培养具有“诚信品格、创新意识、实践能力、国际视野”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加快我校的国际化办学进程,根据我校与海外合作学校签订的有关协议精神,我校拟选派若干优秀本科学生作为交换生赴海外合作学校访学一个学期。访学时间为2018年9月—2019年1月。

访学期间,免交海外合作学校学费,但需正常缴纳我校学费。同时学校还将对入选的学生给予生活费等补贴,具体金额以学生申请时实际情况为准。

(一)选拔范围:我校在校在籍全日制本科生(限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选拔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2、符合海外接受学校招收要求承诺遵守接受学校管理制度

3、学习成绩良好,英语成绩良好英语口语流利

4、有能力支付海外学习所需的其他费用

5、根据要求和惯例,学生需自行办理出国(境)签证及有关手续。申请国(境)外签证原则上必须提供雅思或托福成绩,国际英语考试成绩最迟在签证前须向大使馆提供。

)选拔程序

学生自愿报名,学院审核,选拔后择优录取。有意参加的同学尽快至所在学院外事秘书处报名,提交以下报名材料:

1. 国际交换生项目申请(详见附件3);

2. 历年中英文成绩单(加盖教务处公章);

3. 个人中英文简历(中英文各一页,A4单面打印,无格式要求

4. 有国际英语考试成绩的学生提交成绩单复印件。

各学院外事秘书审核汇总后于2018330日(星期五)12:00前将报名表和相关材料提交国际交流处

电子报名汇总表请发到danielleyandan@163.com

联系人:国际交流

浦东校区  严老师   金保楼309房间电话:33935418  

松江校区  刘老师   行政楼105房间 电话:67705344  

  


附件:

1、 最新项目介绍

2、 选拔程序

3、 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国际交换生项目申请表

4、 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学生国(境)外交流学习课程与学分认定管理办法

5、 电子汇总表


学生处

国际交流

2018-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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