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部门:
为配合市教委对2008年以来对台教育交流合作情况进行梳理,请各院系、部门协助提供以下材料:
报送2008年以来对台教育交流与合作的概况,内容包括:
-签署协议;
-相互招生;
-人才培养;
-人员往来;
-课题合作研究与学术刊物联合出版等科研合作;
-学术交流;
-学生互换;
-课程与教科书交流;
-青年学生交流等。
请于2014年6月12日前将材料报送至校港澳台事务办公室(行政楼509室),同时电子版报送至liyingjie@shfc.edu.cn。
谢谢配合!
国际交流处
2014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