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职责 负责对学校国际合作与交流及港澳台事务、国际学生教育进行归口管理、指导和协调,并承担学校海外孔子学院建设与管理工作。 1.制定并执行学校国际化发展规划、实施方案、规章制度和工作计划。 2.对接国家、上海市国际交流相关部门,执行国家外交和外事政策法规。 3.组织、协调全校外事活动,为学校重大外事活动提供服务保障,为各部门和院系的教学、科研和国际交流事务提供外事信息和联系服务。 4.拓展学校与国(境)外高校、科研机构、政府团体、国际组织的合作与交流,统筹管理学校国际合作与交流项目,包括交流计划的制定、合作协议的拟定、项目实施的跟踪服务等。 5.负责教职工和学生因公出国(境)及赴台任务审批、手续办理和外事教育。 6.负责学校中外合作办学和境外办学工作的归口管理,包括政策指导、组织申报和项目管理等工作。 7.归 口管理各类长短期国(境)外专家/教师的聘请、报批等事务,协助学院做好管理与服务。 8.负责学校各类国际会议、专家论坛、研讨会等相关涉外事务的报批和管理。 9.负责学校学生国(境)外学习、实习项目的开发、选拔、组织与实施。 10.负责港澳台侨学生的日常管理和奖学金的评审等。 11.负责学校国际化宣传和形象推广,推进学校国际化软硬件建设。 12.制定并执行国际学生与孔子学院相关发展规划、实施方案、规章制度和工作计划。 13.对接国家、上海市国际学生和孔子学院管理相关部门,执行国际学生与孔子学院相关政策法规。 14.负责全校各类国际学生(本科生、交换生及长短期汉语进修生)的归口管理工作。 15.负责国际学生的招生、录取、报到、注册等工作。 16.负责国际学生的教育教学、日常管理和生活服务。 17.负责孔子学院申报、管理、开拓和协调工作。 18.负责孔子学院的教师和志愿者的选培派管工作。 19.负责承接中外语言合作交流项目。 20.负责孔子学院理事会的筹备和组织工作。 21.完成上级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